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17.77亿终端用户开启万物互联新阶段******
17.77亿户——这是截至2022年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数量,比上年末净增3.79亿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快速增长的数据背后,是移动物联网相关创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工业互联、智慧农业、远程抄表、智能家居、共享设备……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规模发展,深刻改变着生产和生活方式,赋能行业新应用、激活经济新动能。
在福建泉州金鸡水厂,员工沈培坤一天的工作是从早上查看手机开始的。“你看,手机应用显示,现在的出厂水浊度达到了优质级别。”沈培坤一边展示实时数据,一边对记者说,如果设备损坏或者水质异常,通过中控大屏或手机应用就能看到,异常的高温、震动情况还有及时预警。
“过去每天不停在设备机房间奔走,一身水一身泥。”沈培坤告诉记者,现在水厂关键设备实现在“云”运转和互通互联,智能传感器结合AI算法,可以进行自动采集数据、远程抄表、远程控阀等多种功能,高效识别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智能化改造前,水厂需要约60名一线工人,现在仅靠两个人在中控室就可实现对全厂众多工艺的管理控制,全厂也只需要4个班组共8个人的一线操作员。”
保持高效稳定运行只是第一步。水厂调度中心主任谢晓华介绍,从终端设备采集回来的数据,依靠百度智能云提供的AI用水量预测模型,可以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和用水体验提升。“以水压为例,过去自来水公司只能通过收集客户投诉意见来判断水压设置是否合理,现在可以用数据模型指导工作人员主动调整压力。”
不止智慧水务,移动物联网的创新应用遍布各个领域。在重庆市大足区黑山羊国家级保种场,每只黑山羊耳朵都戴着一个“电子身份证”——5G智能电子耳标。通过这个“电子身份证”,数据接入“5G黑山羊智慧养殖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准确掌握分析羊群养殖存栏量、育种繁殖指标、羊群生长状况。在济南,通过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管理全市近50万块物联网燃气表,远程抄表、在线充值等让燃气管理使用更便捷。
“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使数据产生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介绍,目前窄带物联网已形成水表、气表、烟感、追踪类4个千万级应用,白色家电、路灯、停车、农业等7个百万级应用,电视机机顶盒、垃圾桶、冷链、模具管理等多领域新兴应用。5G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流、采矿等领域加快物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和落地,已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
2022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迎来全面发展重要节点。工信部数据显示,代表“物”连接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于2022年8月末首次超出代表“人”连接的移动电话用户数之后,“物超人”这一趋势持续延续。截至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已达17.77亿户,已超移动电话用户数9482万户。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过去,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主要依靠人口红利;如今,物联网应用打开了另一个维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家居等应用将实现爆发式增长,网络技术发展开启新的里程碑。
“移动物联网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环节的同时,国内企业技术及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增强,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余晓晖说,我国移动物联网在连接规模和“物超人”比例上远远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自2015年以来,我国一直是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创新的主要贡献者。生态建设方面,我国移动物联网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芯片、模组、终端出货量等方面全球领先。
余晓晖表示,随着移动物联网的发展基础和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完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将进一步扩大。
一方面,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络,实现高中低速协同组网的良好局面,并加快2G/3G物联网业务向4G/5G迁移。另一方面,持续提升移动物联网网络与芯片、模组、平台及行业应用等全产业水平,促进移动物联网应用产业生态全面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
“我国移动物联网将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发展方向迈进,从过去的服务人和信息消费,进一步发展到现在的服务千行百业,让‘万物互联’的愿景真正成为现实。”余晓晖说,未来,移动物联网将极大扩展连接的范围与深度,并与感知、边缘计算等技术相结合,推动实现人、机、物的数字化智能化,引领信息通信产业变革的新浪潮,助力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记者郭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