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养殖户正在为羊添加草料。 李宁 摄
2022年,作为四子王旗乡村振兴示范村,麻黄洼村使用京蒙协作资金800万,建成了杜蒙肉羊育种联合体标准化繁育小区。
麻黄洼村党支部书记王俊平向中新网记者介绍,这个小区占地128亩,建设高标准羊舍36座,每座均配套青贮窖、储草棚、接羔保育房、储粪池等基础设施,集中回收羊粪生产有机肥,实现人居与牲畜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
苏补云一直以养羊为生,随着人畜分离养殖小区的建成,他家的羊都乔迁了“新居”。“统一养殖、防疫、饲草料、回收,这种模式减轻了劳动强度,也增加了收入。”
如今的麻黄洼村,不仅有产业富民的“气质”,更有景美宜居的“颜值”。
据了解,2022年四子王旗共落实京蒙协作资金5659.5万元,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17个,目前已完成16个。
忽鸡图乡党委书记张文杰表示,明年要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户均养殖基础母羊由30只扩大到60只,户均年纯收入由现在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辐射带动本村其他农户和周边其他村农户加入养殖序列,增加养殖收入。”张文杰说。
农业强:产业现代化
在距离麻黄洼村1000公里之外的通辽市开鲁县义和沙拉村,米学娇正在指挥搬运工往冷藏车上搬运鸡心果。
“今天这车货是发往广州的。到现在为止,今年的销量已达到50余万斤,我们的鸡心果果香浓郁、口感甜脆,在南方销售得特别好。”米学娇说,因为有了冷库,实现了果品反季销售,效益也特别好。
米学娇夫妇从事彩钢门窗生意多年,随着家乡林果产业的发展,夫妻俩便有了“北果南卖”的想法。巧的是,村里当时正在争取冷藏库建设项目。
义和沙拉村党支部书记宫佳军介绍,村里有果树3800亩,其中2000亩正处盛果期。为延长果品上市时间、增加果农收入,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与米学娇夫妇共同出资建设冷藏库。
2022年秋天,冷藏库投入使用,并高于市场价优先收购本村当季果品,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
“每斤果能多卖约1元钱,果农每亩地能多收入400多元钱,村集体每年也能增收5万元。”宫佳军说,冷库的建成,让村里80多户果农销路不愁、增收无忧。
“我家有30多亩林地,栽的全都是鸡心果。外地客商收购价为每斤3.5元,我们村的冷库是每斤4.5元,而且不分等级,全都要。”在果农宫远辉看来,村委会通过发挥党支部的火车头作用和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对果品进行“冷处理”,带来果农与村集体双增收的“热效应”。
资料图。图为鸡心果收购现场。 胡建华 摄农民富:生活有奔头
从精准扶贫户到致富带头人,5年时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永福村农民李锦的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李锦原本的生活并不差,后来却因病致贫,2016年被列为精准贫困户。他靠着产业扶贫资金,买了一头成年奶牛开始发展养殖业。
清扫牛槽、加水喂草、整理圈舍……李锦每天都在牛圈里忙碌着。
好政策加上勤劳的双手,让李锦牛场的规模迅速扩大,他也摇身一变,从一头牛的小养殖户,变成了家庭牧场主。2019年,李锦的家庭牧场年收入近30万元。
图为米学娇(右)指挥果品出库。 胡建华 摄“脱贫要靠自己,要靠辛苦的劳动,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否则一辈子也富不起来。”这句话成了李锦的口头禅。
产业扶贫政策让李锦过上了好日子。他感恩党的扶贫政策,也感谢乡亲们的帮助和支持,自己脱贫后,把学到的养殖知识和积累的经验,向村民们倾囊相授,带动当地村民发展养牛。
“现在牛场实现了自繁自育,全村有200多户村民跟着我一起发展养殖业,打算将来慢慢把种群扩大,致富增收不是梦。”李锦说。(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